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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新媒体中心 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 2024-03-22


—国家安全教育日—

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前言



2023年4月15日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题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



01

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

为了体现总体安全观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02

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以上这些行为,国家不仅会依法惩治还要防范和制止!




03

公民的义务和权利



          

公民和组织的十项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8.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资助或者协助。

    9.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10.企业事业组织应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公民和组织的六项权利

    

    1.国家对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

    2.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3.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4.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5.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6.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



作为大学生我们应该怎么做?




   1.坚守法律红线。

   2.保守所有的国家秘密。

   3.不受挑唆,不向他人提供相关资讯或者线索。

   4.朋友圈晒照片时,要注意照片中的背景,不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未经允许拍照的地点拍照。

   5.表达爱国行为要理性不在社交平台发布不当言论和照片。

   6.机关单位的电脑内外网不混用,不把涉密信息随意发到互联网上。



发现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时,我们要:



    1.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2.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3.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4.保守所知悉的国家安全工作秘密。

    5.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

    6.发现泄漏或可能泄漏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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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郭永才
总编(复审):新媒体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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